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海南省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修订版)》(琼学位规〔2025〕2号)和《关于做好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外语学业水平认定及测试工作的通知》(海师办函〔2025〕37号)文件规定,经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拟将段悦等10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名单见附件)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9日—13日。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海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反映,函授联系电话:0898-65815991;自学考试联系电话:0898-65815993。
附件:段悦等10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名单.xlsx
海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