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24日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海南省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其中第五条第(一)点第1款规定“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不能将本校作为认定机构确认点”。为严格落实该项政策,确保资格认定流程规范有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我校将不再承担本校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及在读专升本学生的教师资格确认职能。学生可参考海南省教育厅公告指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认定权限,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签发地或高校所在地等符合相关条件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确认。上述三种途径,学生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其一,如选择在高校所在地认定,海南省认定机构和权限见附件1。如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签发地认定,请参照当地公告指引。如有疑问,可咨询拟选择的认定机构,或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学校将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政策解读与学生引导工作,保障学生顺利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宜。
附件:1.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权限.docx
教务处
2026年4月7日
上一篇:下一篇: